-->
2月24日,陜西省西安市人大常委會召開新聞發布會,公布新版《西安市氣象災害防御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稐l例》于3月1日正式施行,進一步規范了西安氣象災害防御工作。
《條例》要求,由市氣象主管機構會同有關部門,根據地理位置、氣候背景、行業特性等因素,確定全市氣象重點單位名錄,不斷提升重點單位氣象災害防御工作能力,盡最大可能降低氣象災害對社會公眾人身財產安全的威脅;編制國土空間規劃、重大區域開發發展規劃,實施重大建設工程、重大區域性經濟開發項目及大型氣候資源開發利用項目等要開展氣候可行性論證,以提高區域開發和建設項目的氣象災害防御水平。
《條例》還對危害氣象設施,違法播發、刊登、發布或者編造、傳播災害性天氣警報和有關信息,未按規定制定應急處置預案或采取應急處置措施,瞞報、遲報、漏報、錯報氣象災害信息等違法行為,設定了相應的法律責任,明確了處罰種類和處罰額度。
新版《條例》的頒發,進一步夯實了氣象災害防御相關部門工作職責,有力推進信息共享共用;細化了氣象災害種類,強化隱患排查治理;突出了規劃引領,明確具體防御措施;加強鼓勵社會參與,促進提高全民防災減災能力。
(作者:徐麗娜 王峰博?責任編輯:張林)